目前分類:奢侈稅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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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劉憶如昨(22)日表示,奢侈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未來該不該採取分區課稅,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但目前並不是一項政策,甚至包括未來財政健全小組會不會討論,「我都沒有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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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位民眾要出售一間位於美術館區的千萬豪宅,因為持有不滿兩年,為了規避上百萬元的奢侈稅,找上代書以信託移轉規避奢侈稅。各國稅局已鎖定不合常規的信託規劃避稅案件,提醒民眾不要心存僥倖,以免被國稅局補稅外加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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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國稅局近日查獲民眾以「假信託、假贈與,真移轉」方式規避二年內移轉不動產的奢侈稅(特種貨物與勞務稅),並依實質課稅原則要求補稅。財政部未來將發布解釋函令,針對不動產信託規避奢侈稅行為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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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民眾購屋合併買下停車位,單獨出售停車位時,小心要繳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財政部規定,房屋與停車位原則上視為二處不動產,若持有停車位未達二年即單獨出售時,停車位的所有權人出售時,按出售成交價繳交10%或15%的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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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或公司出售持有兩年之內之房屋及其座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除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第5條規定之排除課稅項目外,均應於訂定銷售契約之次日起30日內填具申報書,檢附繳納收據、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銷售價格及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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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棟自用住宅,但擁有另一處空地(地上無房屋),財政部規定,此時若出售持有未逾二年的自用不動產時,可排除空地,仍視為是「僅有一處自用住宅」,享有免課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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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民眾自用住宅換屋時,排除在特銷稅核課對象外,國稅局昨(24)日表示,適用「一生一屋」相關條件者,雖2年內出售房屋則可免繳奢侈稅。另外,持有2年內出售的停車位,若與自用房地併同使用,符合上述規定,同樣可享免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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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區彭小姐問:以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的不動產與他人交換時,應如何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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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者,不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竟比誠實申報者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已完成奢侈稅首度選查,未報繳奢侈稅的逃漏案件超過6,000件,約是目前誠實報繳奢侈稅的六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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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持有未逾二年的非自用不動產,卻未申報或短漏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者,也有免罰機會。財政部規定,凡是短漏報稅額不到5,000元,只須補稅免再加罰,但利用人頭炒作房產且短漏稅者,並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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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名下汽車 免課奢侈稅

竹北康小姐問:將自己名下價值500萬元的汽車出售,要不要報繳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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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車排氣量 牽動奢侈稅

進口車因排氣量大小不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起徵門檻也不同。財政部關稅總局提醒,排氣量超過2001c.c.的進口車,完稅價達187.4萬元以上,就要多繳一筆10%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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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售持有不到兩年的房屋,未申報奢侈稅會有哪些處罰?

依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即俗稱奢侈稅)條例第22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出售持有期間在兩年以下房地,短報、漏報或未依規定申報特銷稅,或利用他人名義銷售者,除補徵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惟本條例自今年6月上路以來,截至7月底本所僅收到一件申報繳稅案件,可能有納稅義務人因疏忽或心存僥倖,尚未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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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不成反遭奢侈稅奇襲,財政部決定開放補救門。夫妻以「先贈後售」移轉不動產,享有一生一次超低土地增值稅率,受贈者出售時因持有期間未逾兩年,遭課奢侈稅,財政部同意,受贈者只要選擇回贈,改由贈與人出售,可併計贈與人贈與不動產前的持有期間,逾二年者即免課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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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興建房屋出售,是否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答覆:100年6月1日施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有關銷售不動產部分,係針對所有權人銷售在中華民國境內且持有期間二年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課徵。且為符立法精神,並將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及所有權人以其自住房地拆除改建或與營業人合建分屋銷售等11項合理、常態及非自願性移轉之房地予以排除課稅。因此個人興建房屋出售,無論以非自用住宅用地建屋出售或以自用住宅用地拆除改建房屋出售,因非屬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條例所稱特種貨物,自不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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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無論個人或公司出售持有期間在二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除符合該條例第5條規定外,均應由原所有權人主動於訂定銷售契約之次日起30日內向戶籍地或營業場所所在地國稅局申報及完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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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台南市田先生問:我一年前買一間小套房,現在如果賠錢出售,仍要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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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出售自用住宅減稅優惠,不能一魚多吃。財政部近日將針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即俗稱奢侈稅)推出首件課稅解釋函,目前常見夫妻為適用一生一次10%優惠土地增值稅率,而採贈與方式移轉自用住宅給對方,小心會被額外多課一筆「奢侈稅」。財政部從嚴規範,受贈配偶若持有不到二年即出售獲贈的不動產,雖然申請適用一生一次優惠增值稅率的權益不變,但將伴隨付出按售價課徵10%到15%的高額「炒房稅」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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