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中國時報 2011.03.01
保留盈餘加稅 馬:勿影響中小企業
【A15版+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據了解,針對立委賴士葆、羅淑蕾本會期擬在財委會提案修法,將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提高至15%,引起總統馬英九關切,責成財政部再與立委溝通協調,盼提案修法朝中小企業與上市櫃企業切割方向研議。

 據了解,中小企業協會對立委的提案將有所動作,向政府表達不要再對中小企業加重稅負。經濟部針對這項加稅的利弊得失進行研究。

 所得稅法經立院三讀通過,營所稅降至17%,與綜所稅最高稅率40%差距擴大,在兩稅合一下,企業可能提高保留盈餘不分配給股東,導致稅收減少也影響股東權益,因此立委提案將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提高至15%。財政部對此態度保留,高層官員說,加徵保留盈餘情況複雜,須審慎研究。

 但吳揆支持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由現行10%提高至15%,引發關注。馬英九對此也表達關切。在總統府的財經會議中,也有高層提出不同看法,認為保留盈餘加徵課稅對上市櫃企業影響較小,但對中小企業影響較大,盼研議切割處理,馬英九指示財長李述德與提案立委協調。

 財經高層認為,上市櫃企業不可能保留太多,因股東大會會有分配股利壓力,若保留都不分配,股價也會下跌,有市場力量牽引。依近幾年來看,上市櫃企業分配率約7成,中小企業約3成,以家族企業不分配最明顯。不過,中小企業無法從公開市場籌資,將保留盈餘視同為儲蓄,利用保留盈餘轉增資,未來作擴廠投資資金來源,減少向銀行融資成本。一旦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提高至15%,等於中小企業營所稅變相加稅。

 財部官員說,至5月開徵99年所得稅,可觀察第1年營所稅降低後,有無因此改變企業分配股利政策,屆時再研議加徵保留盈餘課稅比率是否提高,或採取上市櫃與非上市櫃差別做法較妥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宏維會計師事務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