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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戶所得擬分開查調 3/15日前兩方式申請
【經濟日報╱台北訊】
2011.03.02 09:35 am
 

永康程小姐問:基於家庭因素,本人要申請同戶所得分開查調,應如何辦理?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民眾申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查調的方式有二種:一、郵寄、傳真、臨櫃或電子郵件申請:填寫申請書並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於3月15日前寄達或送達(以郵戳為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二、網路申請:以內政部核發自然人憑證,或以申請人「中文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99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上所載「戶號」為通行碼,3月1日至15日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申請。今年申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的期限提前至3月15日前。

【2011/03/0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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