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地價每三年調整一次,民國99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漲幅只有4.24%,為近20年來最低漲幅,並有台南市等南部五縣市公告地價不漲反跌;全台地價漲幅最大落在桃園縣,漲幅14.68%。
目前分類:不動產稅 (66)
- Aug 26 Fri 2011 18:23
不動產課稅 財部提五大改革方向
- Oct 15 Fri 2010 10:14
財長:加強查核預售屋交易
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表示,房地產只有大台北上漲,而稅制的調整是全國一致適用,不要為了打豪宅而打到無辜的百姓,所以租稅不會是唯一的工具,還有融資等其他政策性工具。
- Sep 24 Fri 2010 16:59
99年度地價稅 11月1日開徵
九十九年度地價稅即將於十一月一日開徵,土地所有權人在今年八月卅一日持有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土地,應於九月廿三日前提出申請,否則將以一般基本稅率千分之十或累進稅率,兩者價差五倍。
- Sep 17 Fri 2010 10:22
不動產價格登錄制度 長期對稅負仍有影響
不動產交易價格的新登錄制度雖然不會勾稽到個人房屋交易所得,但是對長期不動產稅負仍有影響。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15日表示,只要樣本足夠,就能統計出「市價」,可以供地方政府訂定公告地價、土地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的參考。
- Sep 17 Fri 2010 10:18
申請優惠地價稅 23日截止
今(99)年申請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率的民眾,申請截止日期可以延後一天至9月23日。財政部說,配合中秋假期(9月22日),今年優惠地價稅率截止日期,一律都延後一天。
- Sep 17 Fri 2010 10:17
重購自宅退稅 下月大清查
稅捐機關將自10月1日起,全面清查過去五年內申請重購自用住宅退稅案件,凡是未做自用住宅使用,或者已經轉售、贈與他人者,都會被追討退稅。
- Sep 03 Fri 2010 09:22
土地違法再售 最多罰50萬
行政院會明(2)日 將通過「土地稅法」修正草案,土地買賣未辦妥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者,將原本處以再出售現值的2%罰鍰,修正為不得超過50萬元上限,以免土地價值過大,罰鍰過高。
- Aug 13 Fri 2010 15:36
土地移轉未登記再轉賣 罰鍰上限50萬元
- Apr 30 Fri 2010 09:21
14.68% 桃縣公告地價漲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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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r 09 Fri 2010 10:01
1年內先買後賣 仍享10%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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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可能採取「先買後賣」的方式換屋,財政部賦稅署長許虞哲昨天說,財政部昨天新規定,民眾只要在買新屋後1年內賣掉舊屋,仍可適用「一生一屋」,適用10%的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 |
- Apr 09 Fri 2010 09:59
重購土地退稅 全面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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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稅捐機關4月起針對申請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的自用住宅及自營工廠用地,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大清查,凡是退稅期未滿五年,但申請重購退稅土地已變更為非自用或辦理贈與、移轉或戶籍遷出者,都將被追討退稅。 |
- Mar 30 Tue 2010 10:00
吳揆:尊重地方權責
工商時報 2010.03.30 記者崔慈悌/台北報導
對房屋稅調整問題,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表示,調整房屋現值和豪宅稅部分,行政院尊重地方權責,但目前經濟景氣尚未復甦,庶民賴以安居的自用住宅不應加稅。財政部長李述德也表示,稅率調整目前並非好時機但研究動作未喊卡。
- Mar 30 Tue 2010 09:56
中央不修法 北市照課豪宅稅
工商時報 2010.03.30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行政院以「時機不宜」為由,暫不調整房屋稅率,台北市稅捐處長謝松芳29日表示,這對地方政府的豪宅稅課徵案,更為有利,因為在房屋稅率保持不變的情況下,房屋評定價值的調整將更單純化,也不會對納稅人造成雙重負擔。
- Dec 18 Fri 2009 10:29
繼承或夫妻間相互贈與,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仍須重新申請
(彰化訊) 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繼承或夫妻相互間贈與,致所有權人已經變更,如該土地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使用,依土地稅法規定,應由新土地所有權人於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核定。
- Dec 18 Fri 2009 10:20
離婚取得不動產 免課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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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申請行使民法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不限一方死亡時,財政部指出,夫妻因故離婚或經法院判決婚姻無效,也可主張行使差額分配請求權,因此取得的不動產產權,可比照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
- Dec 18 Fri 2009 09:58
善用重購退稅=換屋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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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上周通過土地稅法修正案,新增「一生一屋」的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資深會計師建議,換屋申請土增稅優惠稅率,不限定「一生一次」,若搭配「重購退稅」的優惠,土地增值稅一毛也不用繳。 資深會計師指出,3種節稅方法以「重購退稅」最划得來,因為政府會退還繳過的土增稅,等於免稅。但也因為免稅,所以限制比較嚴格,像是必須在賣屋後的2年內買新屋。要注意的是,新屋在購買後5年內不能移轉、改為營業用或出租等其他用途,否則就會被追回原先退還的土增稅。 |
- Dec 18 Fri 2009 09:56
跨年賣地 活用30天低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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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99)年1月1日起各縣市將調整土地公告現值,由於漲跌互見,跨年買賣土地要省稅,需靈活掌握「低稅期」申報的撇步。 |
- Dec 18 Fri 2009 09:49
土地買賣未辦竣登記再行出售應處罰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買賣土地,沒辦妥權利移轉登記,即再行出售,等接到稅務局罰鍰裁處書時,才知道原來土地買賣未辦妥權利移轉登記,就再轉售他人,會遭受罰鍰處分。
- Dec 11 Fri 2009 09:49
地政司將修法公開化
工商時報 于國欽/台北報導 2009.12.11
為改善房市資訊不對稱,內政部地政司正著手研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完成立法後,將在兼顧營業秘密及當事人隱私下,把每個月各地區的房地產「交易行情價格」上網供民眾參考。地政司擬於下月召開公聽會後,將草案送內政部審查。
- Dec 11 Fri 2009 09:46
學者要求北市豪宅稅再調高
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2009.12.10
台北市稅捐處昨(9)日邀請財政學者專家討論如何訂定豪宅稅,多位學者專家建議,應調高豪宅的路段率,以合理反應其市場價值,因此豪宅房屋稅未來的漲幅,可能比台北市稅捐處原規劃方案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