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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雖未課徵能源稅,但已有十幾項與能源相關的稅費,是否要整併,曾巨威表示,涉及跨部會整合,不急於一步到位,建議先整併財政部內的能源稅,如貨物稅中的油品項目,以及交通部所屬的汽車燃料費等,先跨出第一步,再循序漸進整併稅目。

曾巨威指出,目前國內與能源稅相關的有汽燃費、水汙費、空汙費等,多數涉及環保署的業務規費,而課徵後的費用由主管單位統籌使用,一旦整併為稅制,就要繳入國庫,恐影響該單位的業務推動。

他說,整併稅目涉及跨部會,「不建議馬上整併」,可先就財政部內的稅目,如貨物稅中的各類油品,以及其他部會業務的規費,如交通部公路總局的汽燃費等,進行第一階段整併。

整併稅目直接衝擊的部會單位,他建議,可從預算或稅收中撥出固定額度做為回饋,透過溝通、協調,建立完整能源稅制,同時避免重複課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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