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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進入除權息熱季,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15)日表示,許多人申報遺產稅時,由於沒收到繼承人的股票股利、現金股利扣繳憑單,就忘記將股利納入遺產稅申報。南區國稅局長許春安提醒,繼承人應注意股票股利扣稅規定,以免漏報。

許春安指出,被繼承人是在除權息基準日前死亡,則該股票在除權息時,產權已轉移到被繼承人身上,因此會有繼承人的扣繳憑單。但若被繼承人在除權息基準日後死亡、還沒發配股利,由於扣繳憑單早已寄給被繼承人,因此繼承人往往沒看到憑單,就以為不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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