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2009.11.26 陳欣文/台北報導

     全國有近500萬投資型保單帳戶的投資型保單,明年起投資部分將課徵所得稅,目前銷售的投資型保單9成以上的投資標的都在海外,多以連結境外基金居多,其他連結的標的則還有連動債、境內基金,隨著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即將上路,也牽動投資型保單各投資標的的課稅標準。

     投資型保單最常連結的境內基金、境外基金和連動債來說,因為最低稅負制的實施,分別屬於不同的稅法的相關規定。

     例如境外基金適用於海外所得課稅的相關規定,但是國內基金不是就完全免稅,投資型保單連結國內基金獲利部份,納入一般所得稅法來計算,但是如果是國內債券的話,則只按10%稅率分離課稅。

     由於投資型保單的壽險保障部分,牽涉到遺贈稅。財政部規定,今年底前售出的舊保單不會溯及既往課稅,包括所得稅與遺贈稅均免稅;但明年新售保單則要課徵所得稅,非屬適格保單(保障帳戶價值大於投資帳戶價值)的部分,也不再免徵遺產及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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