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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王立德/台北報導 2009-10-28】

 投資型保單課稅方式大致底定!金融總會透露,原先金管會提出的「提高適格保單保障比」,條件交換投資型保單持續免稅版本出局,將由財政部版本的投資帳戶採分離課稅,個人10%、公司戶25%的方案出線,近期將以行政命令發布。

 金管會先前曾研擬將適格保單的條件提高,將原先保障與投資的比率從1.3提高到1.5,但依舊不對投資型保單課稅的提案,知情人士透露,已遭到封殺,財政部擬將投資型保單的投資與壽險帳戶分開,並對投資帳戶分離課稅。

 而目前研擬中的配套措施,金融總會表示,課稅的計算區間,以「保單生效」到「滿期」的區間作計算,比如說客戶提前解約或保單到期時,對於生效到滿期之間的投資成果作結算,若獲利則分離課稅10%、25%,賠錢則不予課稅。

 若同年度有2筆以上的投資型保單期滿,也可以也可互抵,意即假設一張保單賺錢,一張賠錢,則可以互抵後再課稅。

 消息人士指出,可能是從後年開始,給予保險同業充分的緩衝時間,到時候投資型保單加入分離課稅的行列,但舊保單仍維持現狀,因此預計明年將出現搶購潮。

 業內人士指出,比照其他投資型商品課稅,一直是保險公會與美僑、歐僑商會間的討論議題,2000年宏利人壽以外商之姿推出第一張投資型保單後,投資型保單銷售情況不斷增溫,近2個月投資型保單的銷售額,甚至達到總體的6成,若以一年保費超過一兆計算,今年投資型保單就有近3000億的保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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