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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平會昨(8)日表示,網路廣告不實比重日益增加,92年至今,有三分之一廣告不實案件為透過網路散布,以瘦身美容案件最多,未來公平會將嚴加取締。

公平會表示,網路商品廣告不實,除供貨商要負責,網路平台、線上購物網站及網拍賣家,雖然不是製造商,但「提供商品」或「服務銷售」,因此須負擔責任。

【2010/11/08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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