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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2  )

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財政部2日表示,確定將從後年,也就是民國100年開始課稅。換句話說,台灣民眾在2011年的5月申報2010年的綜所稅時,就必須納入海外所得。財政部也強調,民眾千萬別想要逃稅,因為假以時日,絕對查得到。

明年開始,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課徵,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2日表示,民眾不要認為是海外投資,政府查不到,就想逃漏稅,因為課稅資料是每年累積,所以只要建立資料的時間夠長,稽徵機關就可以查到當事人是否逃漏稅。就像營利事業所得稅,目前已經是電腦選案查核,即使是個人財產也有資料庫,查稅不會是問題。

他說:『應該是查到的,爾後慢慢就查得到,不可能說查不到。如果查不到,就不用課了。慢慢把租稅資料建立後就查得到。』

傳出政府要將海外所得課稅,不少民眾也考慮今年年底之前,將海外基金贖回。財政部指出,課稅的起始點,原則上會跟綜所稅一樣,就看給付年度。也就是說,如果是在2010年1月1日贖回,就必須在2011年報繳綜所稅時一併計入。財政部也指出,雖然目前無法估算,有多少人的海外所得會因此被課稅,但由於符合課稅資格的門檻很高,相信不會有太多人符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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