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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臺中市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供營利事業存放原物料等作倉庫使用之房屋,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不論營利事業是不是合法,有沒有取得執照,亦不論有無供門市交易使用,只要房屋與營業有關(如辦公室、聯絡處、倉庫等),均應按實際使用面積,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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