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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昨將「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方案」財政部版,提報行政院審議。散戶開徵門檻達300萬就要報稅,稅率20%,不過有交易損失也可以申報扣除。營利事業的申報門檻則從現行的200萬元調降到50萬元,稅率也由現行10%提高為12%。

 財政部版本公布

 原本在財政健全小組分組討論時,對於證所稅將在「最低稅負制」還是有可能回歸所得稅法課徵,財政部還難以取捨,不過最終送出的財政部版,個人部分還是維持修正所得稅法,採分離課稅、合併申報。對營利事業部分也是維持最低稅負制,僅調降扣除額及調高稅率。

 財政部版針對散戶最關切的報稅門檻,將新增個人買賣上市及上櫃股票的資本利得,併入基本所得額的法定5種免稅所得中,將原本600萬元的扣除額調降到300萬。

 也就是年賺300萬就需申報。但如有交易損失,可以保留於以後3年度交易所得中扣除,也得申報。至於成本認定,可以依原始取得成本按先進先法認定,但證所稅復徵實施以前所取得之上市(櫃)股票,得依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興櫃股票為成交均價)與原始取得成本兩者孰高認定。

 至於營利事業徵收證所稅的申報門檻,則從現行的200萬元大幅調降,基本所得額超過50萬元就要開徵。稅率由現行稅率10%提高為12%,法定稅率由10%至12%修正為12%至15%。

 另外也規定長期持有優惠,不論散戶或是營利事業,只要持有股票滿5年以上者,以交易所得之半數為當年度所得額。

 持有5年繳稅減半

 財政部長劉憶如強調,復徵證所稅財政部是表示採漸進原則,選擇簡單可行、受影響人數較少、對資本市場及經濟層面衝擊較小之方案。她也希望立法院能夠儘快在本會期完成立法或修法,在明年度起實施,而在民國103年5月個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營利事業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時適用。

 財政部版本個人申報門檻300萬元,並非投資人原先期待的600萬元,門檻降低勢必影響股市大戶操作意願。實際上,包括散戶代表阿土伯(李金土)就嗆聲,絕對無法接受門檻降到300萬元,將走上街頭抗爭到底,這也代表多數大戶投資人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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