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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5月個人綜合所得稅報稅季節,常有納稅義務人詢問繳納稅款的方式有哪些、最便利是哪一種?今年又有什麼新措施?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納自繳稅款的管道分別為親赴銀行臨櫃以現金或支票繳稅、自動櫃員機、繳稅取款委託書、晶片金融卡、便利超商(限稅額2萬元以下)及以信用卡繳稅等6種,其中除信用卡繳稅部分發卡銀行有收取手續費外,其餘繳稅方式均免付手續費。


  國稅局提醒使用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稅的納稅義務人,自今年度起,如帳戶餘額不足以扣除全數應自行繳納稅款,國稅局將先就帳戶餘額辦理扣款,若因繳稅取款委託書資料填寫錯誤,或該帳戶存款不足致無法提兌或僅就存款餘額先行扣款者,國稅局除了會填發繳款書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繳納外,並自結算申報截止之次日起至繳納補徵稅款之日止,依101年1月1日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37%)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對於使用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稅,存款不足餘額扣款的案件,應按日加計利息本金,南區國稅局特別舉例說明如附表:
  國稅局呼籲,最快捷的繳稅方式為採用網路申報及使用存款帳戶委託轉帳繳稅!在網路申報時,繳稅方式請點選「繳稅取款委託書」,並登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的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號資料,稽徵機關即會依所填的帳號進行扣款,既便利又安全,可多加利用,請納稅義務人一定要存足款項,以免因存款不足,被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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