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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簡慧珍/彰化縣報導】
2010.04.06 02:49 am
 

「這項材料自費,不過已經打折,算妳比較便宜」,護士說完後,彰化市劉小姐不好意思開口索取收據,如數支付「可拋棄式導管」一百五十元的材料費。

各地國稅單位近幾年積極推動「拿收據,換贈品」查稅,屢有斬獲,業者想出反擊對策,最常見的是利用民眾心軟,主動降價後,請消費者不要索取收據甚至發票。

劉小姐是公務員,為節稅,消費一定要求商家開立發票和收據,「雖然收據不能報稅,但可向稅務機關換贈品」。她說,商家不會主動開收據,她索取時,商家大打柔性訴求「這是特價品、已經優待給妳」,間接拒絕開收據。

務稅人員還發現,民眾對補習班老師、醫師最難啟齒索取收據。「女兒鋼琴學費每月四千五百元,我不知道怎麼跟老師說要收據」,吳太太說,擔心老師不肯傾囊相授,從不敢向老師要學費收據。

儘管如此,國稅局人員仍有辦法調查補教老師「個體戶」收入,主要管道是同業檢舉,因為同行相忌。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統計,被檢舉類別最高的是數理老師,其次是英語和音樂。

醫師收入高,通常逃稅金額也高,一旦被查獲將被罰補稅一倍,所以醫師都會設法「補全」事證,打官司希望免繳。彰化縣一家區域醫院被查出醫師沒開自費收據給患者,國稅人員進一步查出醫院許多帳目都沒收據。

醫院很努力「找」出汽油費、手術材料費、接送病人交通費等琳琅滿目收據,提起行政訴訟希望不要被罰,但國稅單位不是省油的燈,舉出各項稅務法令,官司打了幾年,目前還在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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