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陳怡慈/台北報導 2009-09-30】
個人海外所得明年起要納入最低稅負制課稅,這事只對有錢人有影響嗎?如果這樣想,可能吃大虧。專家提醒,包括:科技新貴、外派人員、未上市櫃股東、定期定額投資基金的中產階級、規畫二代保單的小康家庭,是五大受影響族群。
財政部決定個人海外所得於民國99年1月1日起,納入最低稅負課稅後,不少民眾誤以為,海外投資賺超過6百萬元才會被課到稅,中信銀昨舉辦基金講座,理財規畫部協理張冠雄提醒,最低稅負是國內外所得超過六百萬,就可能被課到稅。
國內投資共同基金的民眾有上百萬人,據財政部規定,明年起贖回境外基金,若贖回日的淨值高過成本,須納入最低稅負課稅,至於基金的成本,為該檔基金98年12月31日的淨值、或申購日的淨值,兩者取其高。這也代表,目前手邊有境外基金,或未來打算進場投資的人,明年起贖回時,可能被課到稅,受影響族群首推科技新貴。
張冠雄說,領有高額員工分紅配股的科技新貴,例如IC設計公司員工,因員工分紅配股的市價,超過面額部分的差額,須納入最低稅負課稅,處分資產時要特別留意。
他舉例,小王定期定額投資境外股票型基金,每月扣款5萬元,每年報酬率15%,五年下來獲利148萬4084元。小王為籌措購屋經費,打算處分境外基金,以及公司配發的10張股票。以每股510元計算,員工分紅配股的基本所得額5百萬。
假設,小王當年度所得淨額100萬,適用綜所稅率13%,若用一般綜合所得稅制,須繳10.13萬元稅款,但依規定,若最低稅負制的基本稅額高於綜合所得稅的一般稅額,須按最低稅負課稅。
張冠雄說,原本小王處分公司股票,因獲利不到6百萬元,不會有課稅問題,但明年起,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課稅後,投資境外基金的148萬4084元獲利也須納入課稅,以致須繳29.6萬元稅款。
因最低稅負制下的稅款29.6萬元,比原先綜所稅要繳的所得稅10.13萬元高,小王在賣境外基金的海外所的要課稅之下,須多繳19.47萬元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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