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09-10
  • 工商時報
  • 【王信人/台北報導】
  •      富人避稅新招,利用把錢存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帳戶逃漏稅,已被國稅局盯上,最近北區國稅局查到兩件逃漏利息所得稅和贈與稅,除了補稅之外,並處罰金。

         A君結購鉅150萬美元,在香港設立紙上公司,再回流存在OBU帳戶中,95年漏報利息所得40萬元,96年漏報150萬美元,被補稅之外,並罰0.5倍。

         北區國稅局又查到B君賣建地後,把鉅款匯到香港所成立的紙上公司中,又匯到香港某一公司帳戶內,再匯回OBU的兒子帳戶中,被補徵贈與稅50%,並罰1倍,本稅加罰金共1.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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