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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美國籍的民眾需注意,只要在美國境外銀行帳戶餘額超過1萬美元,未在今年6月30日前向美國財政部申報FBAR表格,應把握最後機會在9月23日補報,否則恐遭美國財政部重罰,罰款至少從10萬美元起跳。 |
目前分類:所得稅 (342)
- Jul 28 Tue 2009 15:33
你有綠卡嗎 補申報FBAR應把握期限
- Apr 03 Fri 2009 14:25
捐公設地避稅 補罰900萬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98.04.03】
雖然各區國稅局都已將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虛列綜所稅捐贈扣除列為查核重點,但還是有不少民眾繼續以「買低賣高」手法,企圖規避個人綜所稅,一旦被國稅局查獲後,不但達不到節稅的效果,將遭連補帶罰。